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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排查整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1500余条

2013-07-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袁平和报道:今年以来,十堰市住建委不断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致力打造安全科学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及机制,监管与服务并举,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年上半年,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300份,整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1500余条,停工通知8份,强制拆除不符安全规范要求的塔吊3台,调整起重臂共5台,拆除不是本厂生产的塔吊标准节48节,获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22个。

  在春季建设工程综合大检查中,采取对各县(市)区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后交叉互检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参建单位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126项,建筑面积239.6万平方米,工程造价27.2亿元;其中城区在建工程108项,面积206.64万平方米,造价24.56亿元;县市在建工程18项,面积32.96万平方米,造价2647亿元。城区共查出各类质量问题及隐患260起,下发《质量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41份,下发停工通知7份;共查出安全隐患240余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7份;县(市、区)检查下发质量行政执法建议书6份,安全行政执法建议书4份,召开检查讲评会6次。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建筑起重机械、防高坠为主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分别成立四个督查组,对十堰城区建筑工地开展了两轮次的拉网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复查,共检查在建项目72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2份,安全隐患检查记录72份,共检查活动板房,32012m2,检查塔式起重机47台,已备案35台,12台未备案,施工升降机44台,已备案31台,13台未备案,物料提升机11台,电动吊篮76套。通过进行严查快罚,起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的作用与效果。

  与此同时,十堰市住建委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巡查检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多种安全预警形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开展我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等措施,狠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促使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水平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