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鄂建文〔2014〕2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总工会: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让广大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省住建厅和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活动时间
全省统一活动时间: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三、活动地点
主会场设在武汉市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广场;各地中心城区繁华地段设置2-3个宣传点。
四、活动内容与方式
(一)举办现场咨询宣传
1、主会场由省住建厅、省总工会主办,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武汉市总工会、卓尔集团、建行黄陂支行协办。省住建厅、省总工会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2、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组织全体职工,总工会组织工会代表,同时邀请缴存经办银行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宣传活动,设置展台做咨询接待工作,并为工会设置专门宣传席位。
3、各地活动会场要悬挂条幅,宣传口号为:①依法将住房公积金纳入集体合同;②住房公积金,单位的义务、职工的权益、安居的保障;③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④有了住房公积金,住有所居更温馨。设置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办理流程的展板,并向广大群众发放住房公积金政策及办事程序的宣传资料,宣传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介绍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和维权方法。
4、安排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的问题。
(二)利用媒体立体宣传
1、新闻媒体宣传。组织邀请新闻记者参加并在报纸、电视、电台进行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配合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
2、网络宣传。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将开通湖北省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各地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及时公布、更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有关政策内容。
3、窗口宣传。各地总工会利用宣传窗口进行缴存维权宣传。
4、各受托银行网点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日活动。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活动是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住房公积金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的重要抓手,各地务必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活动的全体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耐心解答,以展示住房公积金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积极协调,邀请相关人员配合参加此次活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杨 锦
电 话:027—68873031(办、传) 13026306159
省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颜 静
电 话:027—88736050 1390716601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总工会
2014年6月9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市、区)办事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