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首例违建业主被停电、停气
斜坡屋顶藏违建群众举报现原形
宜昌市首例违建业主被停电、停气
本网讯 通讯员黄玉莲报道:“我一定积极配合执法,以后会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宣传拆违新规,保证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近日,在宜昌市城区珍珠路星苑小区13号楼楼顶拆违现场,违建业主魏某认识到错误,自觉组织工人对楼顶的违建部分进行了拆除。
这是《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宜昌市首例因违建,被依法停止供电、供气服务的案例。
根据群众举报,西陵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获取珍珠路星苑小区违建线索,迅速派遣执法队员前往现场核实,经调查发现,13号楼楼顶是斜坡屋顶设计,本是用于隔热和防止雨水渗漏,当事人魏某未取得任何相关许可,以坡屋顶为掩蔽进行违法建设,将原来9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改建成3个房间用于出租收益。
“这种躲在坡屋顶下的违建没有改变楼栋的外墙和外立面,而是利用坡屋顶下的空间进行搭建,如若不是居民举报,仅依靠城管队员的日常巡查,是几乎不可能被发现的。”西陵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监察员高辉广告诉记者,因违建业主不愿配合调查处理,反复宣讲无效后,决定依法予以处罚。
11月12日11时15分,西陵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根据《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向国网宜昌供电公司、宜昌中燃公司送达《停止对违法建设(在建)提供服务通知书》,对不愿配合调查处理的违建当事人魏某处以停电停气的处罚。
当日12日14时20分,国网宜昌供电公司西陵供电所反馈,已停止对该户提供用电服务。17时,认识到错误的魏某,主动到西陵区城监大队联系执法队员,表示愿意配合城管部门工作,马上对违建进行自拆,并请城管队员到现场监督。
13日上午,记者随同执法队员上门,经过与当事人商议,执法队员协助制定出科学的拆除方案,对当事人自行拆除有困难的,城管队员配合进行拆除。“以前对违建的范畴不清楚,听了城管执法人员的解说后,我才知道这也是违建。”在拆违现场魏先生羞愧的说,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拆违新规,坚决不再违法乱搭乱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