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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2012年超额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任务

2013-01-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万明钧报道:从荆州市节能装饰办获悉,2012年该市共完成49.2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任务,超湖北省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5.27万平方米,比2011年同期增长31.3万平方米。

    该市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12层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的有关规定,对未按要求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的,一律不予办理节能告知性备案;对未按设计要求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不予节能验收备案。2012年1至12月,荆州城区共有33项建筑工程设计可再生能源,折合应用面积52.47万平方米,其中,竣工工程面积26.12万平方米。县市区完成23.1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任务。

    2013年,荆州市将积极完成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下达的120万平方米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和3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目标,及时出台《关于成立荆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荆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荆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等4个配套文件,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示范工作。(来源:荆州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