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名单(第十六批)的通知
厅字〔2017〕4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按照《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 “一体化”管理规定》(鄂建设规〔2017〕2号),经各地住建部门审核推荐,我厅对符合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条件的2家企业(详见附件),现予登记发布。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名单(第十六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厅字〔2017〕414号
厅字〔2017〕4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按照《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 “一体化”管理规定》(鄂建设规〔2017〕2号),经各地住建部门审核推荐,我厅对符合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条件的2家企业(详见附件),现予登记发布。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名单(第十六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厅字〔2017〕4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