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5年,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4095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166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29户。目前,公共租赁住房500套已全部开工,其中100套主体已完工;各类棚户区改造已完成1563户。截至7月中旬,我县已累计建成廉租房(公租房)2991套,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4769套(户)。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惠民生的重要工程,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做到“四到位”,扎实推进,全力保障和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托起了困难家庭的“安居梦”。
组织保障到位。高度重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建立健全了住房保障工作体系。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指挥部,并抽调专人组建了工作专班,形成了政府主导、房管牵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责任网络和联动机制。
目标考核到位。近几年,县政府每年都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年度惠民实事之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多次就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解决了一系列难点问题,强化了相关部门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并将住房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工程监管到位。在建设用地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单列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确保供应到位。在规划选址上,既充分考虑城区总体规划要求,注重区域和谐发展需要,又兼顾了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方面的便利。在房屋设计上,按照“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原则,户型面积廉租房控制在50平方米、公租房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室内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在工程招标管理上,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做到让领导放心、居民安心、社会认可。
筹措资金到位。2007年以来,在积极争取国家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5亿多元的同时,县委、县政府还通过认购政府债券、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盈余等途径筹措地方配套资金4600多万元,确保了工程顺利推进。(郑博、汪东胜、雷刚)
来源:黄冈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