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数字化城管绩效评价引入“环比法”
本网讯 通讯员刘江溯报道:4月12日,襄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数字化城管考评计分方式的通知》,自4月第二个考评周期开始,将在数字化城管处置部门绩效评价成绩中拿出一定分值试行引入“环比法”,促进各被考评部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数字化城管系统依托闭环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流程、以定量指标和客观数据为考核依据、所有考核数据全流程公开透明可逐一倒查的运行模式,为公平公正的开展数字化城管绩效评价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各被考评单位受辖区面积、人口密度、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管理力量、专业市场规划布点情况不同等客观因素影响,按照统一的考核标准或是人工设置考核权重进行考核,不易真实的体现出各部门的处置工作实绩,也容易让那些基础条件较差的城区和单位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抵触情绪,不利于通过考评手段推进城市管理效果的提升。
针对这一问题,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运用大数据理念,对2016年1至3月以来数字化城管系统受理转办的46765件(次)城市管理问题及其责任部门按期处置率、一次完成率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后,决定在数字化城管绩效评价中试行引入“环比法”,突出“自己与自己比绩效”,即在数字化城管绩效评价成绩总分中拿出一定分值,每次以被考评单位上个考评周期按期处置率、返工率指标为基准值,本考评周期内按期处置率指标每上升1%、返工率每下降0.5%均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反之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对考评周期内按期处置率达到98%以上,返工率在1%以下的给予满分奖励。
通过试行引入“环比法”考核方式,只要工作效率指标比上个考评周期有进步就能得到奖励,在有效激发考评成绩较差单位工作热情的同时,也促使前期考核排名一直靠前的单位努力突破自身发展瓶颈再创佳绩,还将有效降低因地区差异、管理难度不同对绩效评价成绩客观性的影响。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将密切对试行情况及考核数据进行跟踪分析,继续完善相关指标所占权重,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