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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环卫工人中暑 罚你没商量

2014-08-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王启志、易健报道:8月7日,利川市某清扫保洁有限公司收到市容环卫局的一张罚单,罚款事由一栏注明“未按规定发放避暑用品”。拿到罚单,该公司丁经理懊悔不已,“一时的大意,忽略了对员工的关爱,又遭处罚,太划不来了!”

  这次的罚款因一名叫杨国忠的保洁人员引起。8月6日的例行巡查过程中,环卫局管理科巡查人员发现丹桂园路段无人保洁,经调查核实,负责该路段保洁的杨国忠因中暑,实在支撑不住,还没完成保洁任务,就近在所在路段的丹桂园社区卫生室打点滴。老杨告诉管理人员,本来没打算输液,准备拿点药吃了就就继续上班的,不想医生说需要输液,这不就误事了。当管理人员问及公司是否发放藿香正气水等降温避暑用品时,老杨说发了的,但发放随意性大,有时几天不发,这个说法随后得到了其它员工的证实。

  利川市市容环卫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合同签订的同时即向各保洁公司下发了《市容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因管理不善导致从业人员出现较大事故的,环卫局可依据情节做出5000元的罚款”。最近几天室外温度超过30℃,如果不采取保护措施,长时间工作在路段上的环卫工人很容易中暑。据此,该局向利川某保洁公司开出了2000元的罚款,并要求当即整改,同时对其他保洁公司进行督查,确保环卫工人的身心健康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