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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国五条细则未涉及20%个税 房地产调控细则不细

2013-04-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随着最后期限的到来,国务院常务会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五条措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落地。从大部分城市概述性的调控内容来看,均回避了20%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首套房贷比例、二套房贷利率如何调整等关键性问题。

    按照国务院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广东25日率先公布细则,但由于无具体的实质性条款,被戏称为又粗又“细”。随后,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都按时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将从限购、限贷、税收和住房信息联网等方面全面升级调控。

    3月31日,是地方政府出台“国五条”执行细则的最后期限,南京版“国五条”当天晚间迟迟出炉,全文仅154个字,被网友笑称为“一条微博”。同样,成都、西安等城市的调控细则也如出一辙,发布时间及行文上都高度一致。

    据统计,截至1日零时,已有北京、上海、重庆等近20个城市公布了“国五条”落实细则,其中北京和上海相对最严。北京规定单身人士禁买二套房,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上海要求强化二套房的贷款资格审查。但截至4月1日,在国务院所要求的30多个城市中,仍有十几个城市未按期公布今年房价控制目标。

    对此,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认为,相比中央的调控决心,地方政府的观望、攀比情绪在楼市调控上显现无遗,而且,各地政府表现出来的调控决心也有差异。有的地方出台的“细则”只有一句话,“中央和地方在调控上仍需加强步调一致。”如此“一句话的调控”让不少翘首以待的购房者大呼失望。(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