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建委坚持七项制度 不断提高民主法治科学决策水平
本报讯 通讯员连保华、隋本亮报道:市建委坚持七项制度,深入开展争创“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民主法治科学决策水平。近日,市建委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表彰为“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城市建设项目依据城市建设规划总的要求,吸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年度城市建设项目计划,依据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议提案意见制定。对重大的具体建设项目,都经过专家论证(可行性研究)、专家评审,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采取网上公示、集体研究。
二是民主科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吸收社会意见和管理相对人意见,经过法律论证,通过考查学习吸收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健全重大具体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财务决策、年度预算、人事调配、干部任免等均建立了民主决策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和机制。主要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城市供水、城市燃气等,均制定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对相关的设施、预防措施等适时进行检查,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拿得下、完得成。
五是改革行政审批许可制度。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制定改革方案,通过考察学习外地经验,设立审批科集中审批职能,实行审批与监管相分离,所有事项“一站式”办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是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本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许可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审查制度、规范细化行政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检查制度、日常巡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七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行政执法职能,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划分执法岗位。所属单位按三定方案梳理职能,划分具体的执法岗位,将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