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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项目完美收官

2015-03-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杨江平、陈新报道:新春伊始,捷报传来。3月9日,随着最后一笔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如期收回,标志着历时两年多的宜昌市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获得圆满成功。

    试点项目——民安家园为宜昌市保障房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18万平方米,建成保障房约2100套。目前建设工程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3年3月起正式向民安家园发放公积金项目贷款,累计发放贷款1亿元,本金现已如期回收,并实现利息收入795.92万元。公积金项目贷款的成功发放和运用,不仅有力地支持了民安家园的项目建设,也为我国加快保障房建设,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和积极的贡献。

  领导重视上下齐心。自该市申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以来,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和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领导多次听取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专题汇报,并召集财政、建设、房管、金融、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就宜昌市申请试点城市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此外,由国家六部门组成的试点城市检查组,在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前后多次对该市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公积金中心成立了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项目评审和项目管理两个工作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试点工作。

  严守规范上下一心。从建设项目和受委托银行的确定、贷款受理评审和审批、贷款签约和发放、资金封闭管理、贷后管理、台账管理等六个方面,严格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操作和落实。包括资料的登记和上传、贷款发放和资金拨付、资金流入等具体工作,每一项每一笔业务都及时按照规范要求登陆“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住房建设试点—业务运行平台”进行录入、复核和上报。

  措施得当上下放心。重点抓好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和销售控管及资金回笼工作。首先是做好抵押工作。因为在建工程抵押的落实与否,不仅是一个业务规范的问题,而且是规避项目风险的最后屏障。其次是做好销售进度的管控工作。通过现场察看、网络了解和建设单位每月填报的《民安家园利用公积金贷款项目销售情况登记表》,实时了解销售情况,及时沟通,全程监控。三是督促建设单位、受委托银行按时归还和扣划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