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做好襄阳市市区政府回购新建商品住宅房源筹集工作,市房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襄阳市市区政府回购新建商品住宅筹集房源实施细则》。5月28日,该细则出台,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回购房源的目的和用途,包括作为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或用于安置棚户区改造征迁户等。二是市政府统筹协调市回购房源工作,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相关单位承担各项具体任务。其中,市房投公司为回购主体,回购价格按年度片区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