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构筑三大体系 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质量安全
本网讯 通讯员文勇报道:易地扶贫搬迁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为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丹江口市层层签订《丹江口市易地搬迁建设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在集中安置点的规划、审批上由市规划局严格把关,细化市、镇、村三级在安全监管上的责任,构筑了“考核监管、过程监管、源头监管”三大体系,切实让搬迁工程“建得快、建得好”,搬迁农户“住得进、住得稳、能脱贫”。
一是考核监管体系。在市级建立考核监管体系,监管情况与年度目标效能考核挂钩。下发《丹江口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成立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搬迁工程所在镇专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培训;由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巡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搬迁点工程以抽查形式进行全程检查,对施工环境复杂、参建单位到岗履职不到位的做为重点巡查对象,每月向指挥部报告一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状况、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各巡查组每月需将巡查情况以月报表形式上报指挥部,每一季度向指挥部报告监管情况及处理建议,对管理水平差、履职不到位的乡镇及参建单位在全市通报,将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效能考核挂钩。
二是过程监管体系。在镇(办、处、区)建立过程监管体系,对搬迁工程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乡镇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职领导负责主抓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驻村领导负责本村所有安置点的工程质量、安全;镇安全办与各安置点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办、村建中心不间断地对各安置点建房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建房全过程监管不留死角和空白点;各安置点公示专职分管领导、片区工作专班及安置点工程质量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信息,由各镇按照30户/人的工作量配备专人负责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选择委托具有企业资质的监理企业,签订规范的监理合同,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开工、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管理、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验收等方面全程痕迹化监督。
三是源头监管体系。在村级建立源头监管体系,从源头监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搬迁工程安置点所在村组成立搬迁工程村民建房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贫困户、非贫困户、村组干部3-5人组成,全程监督建房工程质量和安全;层层签订建房质量合同,村干部与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与农户分别签订建房质量合同,村干部与建房理事会成员督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场发现违反技术标准或者未按图纸施工的行为,及时上报镇及质量、安全巡查组;明确搬迁户的搬迁房屋,发挥建房农户的积极性,由农户监督建房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丹江口市计划搬迁17571户57065人,目前已经完成5632户18059人的搬迁任务,在三大体系的监管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质量问题得到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形势得到了有效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