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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12项收费下降 企业和居民减负40亿元

2015-10-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住房转让手续费、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等6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按照该通知,新建商品住房,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的每平方米3元降为2元,存量住房由每平方米6元降为4元。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由800元降为600元。据估算,此举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40亿元。

来源: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