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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2-10-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2]213号

各市、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12]537号)精神,充分发挥行业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促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宏观调控、改善人居环境、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节能减排、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等重要工作中的做法、特点以及取得的显著成绩,让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各级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头写稿,带头研究,增强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亲和力和感染力。
    二、充分发挥行业主流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
    《中国建设报》是社会公众获取行业权威资讯、交流专业信息的重要渠道,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指导工作的重要平台,是党报的重要延伸和有益补充。《中华建设》杂志是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湖北土木建筑学会主办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核心期刊。近年来,《中国建设报》、《中华建设》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家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了上传下达、交流信息、指导工作的作用,是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单位宣传建设成果、推广成功经验的重要阵地。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国建设报》、《中华建设》的重要作用,加强衔接协作,为其驻地记者站的采访宣传提供工作便利,并及时将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在《中国建设报》、《中华建设》上进行宣传报道,促进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加大宣传投入,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引导系统各有关单位做好《中国建设报》、《中华建设》的征订和阅读使用工作,使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及时阅读到《中国建设报》、《中华建设》。
    《中国建设报》国内统一刊号CN11-0038   代号1-77
    《中华建设》杂志  国内统一刊号CN42-1732/TU   代号38-307
    联系人:吴文杰
    联系电话:027—68873386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