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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心城区新建建筑必须采用可再生能源

2013-05-0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邱玉报道:昨日,笔者从襄阳市城建委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襄阳中心城区(含襄州、高新、东津新区)所有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都必须至少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浅层地能、空气能)。
  
    襄阳太阳光照时间长,更是全国难得的浅层地源热泵适用地区。2009年,襄阳市就被财政部和住建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5个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之一,现已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252万平方米,正申报通过国家财政部和住建部验收。
  
    今后,中心城区的建筑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纳入使用。同时,对安装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实行财政补助,标准为:太阳能按集热器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0元,空气源热泵每户补助300元,浅层地源热泵每平方米补助15元。
  
    今年,新立项、审批、兴建的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都将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特别是市博物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十大建筑项目,将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规划、设计和施工。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将绿色生态理念落实到项目的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关键控制环节,实施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市区今年选取2个,各县(市)区选取1个保障房项目开展绿色建筑试点。 2013年,市区培育建设4个以上绿色建筑小区(项目),其它各县(市)区培育建设1个以上的绿色建筑小区(项目),并进行星级标识评定。
    
    按照要求,今年从2013年7月1日起,襄阳中心城区(含襄州、高新、东津新区)全面启动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通俗称65%)标准。襄阳市将新增执行50%节能标准居住面积335万平方米、执行65%节能标准居住面积5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84万平方米及新建绿色建筑14万平方米。(来源:襄阳市城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