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审告[2013]47号
应中钢武汉安环院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现予注销中钢武汉安环院华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工程监理资质。 特此公告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