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冰雪灾害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建办〔2018〕3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城管局(委)、房管局、园林局,武汉市、鄂州市水务局,随州市水利局:
本月26日以来,我省江汉平原及其以东地区出现大到暴雪,且大部地区平均气温连续3天低于0℃,预计降雪和低温还将持续。27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冰雪气象灾害应对工作紧急会议,黄楚平常务副省长强调:“思想再绷紧,措施再加力,责任再压实”,确保打赢这场硬仗。随即,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7日11时升级气象灾害(暴雪、低温冰冻)IV级应急响应为III级。厅党组要求全省住建系统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8〕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应对新一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11号)的要求,严格执行《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值守,切实履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排查行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信息,积极开展排查行动,快速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各地市政部门要排查城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公交站亭、公园游乐等,要排查设施设备的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排查管护及应急机制。房管及建筑安监部门要对危旧房屋和临时构筑物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督促指导业主转移人员并妥善安置,防止发生垮塌伤人事故。对排查的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对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确保正常生活秩序。各地市政公用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情况下居民的正常生活供应服务。要督促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防寒防冻措施,组织抢修队伍,及时对受损的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应急抢修,排除故障,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城管园林部门要组织力量,第一时间清扫城市道路桥梁积雪积冰,及时清除公共设施和园林积雪,保障城市主要交通干道通畅和公园绿地公众安全。
三、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当前正值全省“两会”召开之际,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严守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确保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做实、做细、做到位。一旦出现雨雪冰冻灾情,及时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把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省住建厅政务值班室报告(027-68873899),不得瞒报、迟报、不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