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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善城市自行车使用环境的通知 鄂建函[2009]192号

2009-07-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建设管理部门:
    自行车是一种绿色、环保、快捷、经济的交通工具。在城市推广使用自行车,可以有效地节约能源,提高城市交通效率,改善交通拥堵,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自行车能够方便市民出行,降低群众生活成本,具有重要的民生意义。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改善城市自行车使用环境,采取切实措施鼓励和引导市民使用自行车。
    一、科学规划城市自行车道路。自行车是城市交通中不可忽视的部分,各地要将鼓励使用自行车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在城市道路规划中,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分流。有条件的城市,要在城市交通干道、公园、社区、园林绿地等人流集中区建设自行车专用车道。
    二、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要在城市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区、商场、学校等自行车使用相对集中的地点,建设美观、实用的自行车停车点,并聘专人看护,加强管理,确保自行车有序停放、安全保管。
    三、探索建立公共自行车租赁制度。今年以来,武汉市共建设免费自行车租赁点198个,公共自行车5000辆,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杭州市在推广公共自行车方面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全省有条件的城市要结合实际,学习借鉴武汉、杭州等城市推广公共自行车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政企合作的公共自行车系统运作机制和长效运营模式,方便市民租赁自行车,让慢行交通与公共交通“无缝对接”,破解交通末端“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