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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班的通知

2017-03-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94号

各市、县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为实施《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省住建厅定于2017年3月31日在武汉举办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3月30至31日,3月30日下午报到,31日上午9时正式开始。
  二、培训地点
  武汉中南花园饭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
  三、培训人员
  (一)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分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人;
  (二)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物业管理处(科)长或负责人;
  (三)各县(市、区)房管局(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股)长或负责人。
  四、培训内容
  (一)专家解读《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讲授物业服务和管理专业知识,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介绍省住建厅物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和物业信息数据报送标准。
  (二)研究和征求湖北省《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和《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4个示范文本、《湖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实施<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研究物业资质取消后,我省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对以上6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二)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按照有关政策标准报销。各市(州)汇总所辖县(市、区)参会人员名单,填写回执表(附后),于2017年3月28日前报送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省住建厅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沈迎辉,联系电话:13476116099、68873429,邮箱:1722642987@qq.com
  酒店联系人:王官斌,联系电话:13995585852。

  附件:参加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人员回执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