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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中心及时下调贷款利率0.25%

2015-03-0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陈新报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2015年3月1日起,已及时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0.25%,下调之后五年以内(含五年)贷款利率为3.5%,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00%。

  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在此次利率调整后,不仅还款负担减轻,而且会比商贷获得更多实惠。例如: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基准利率,贷款金额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每月还款金额分别为:

贷款分类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贷款期限(年)

调整前月供(元)

调整后月供(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

4.25%

4.00%

20

3096.28

3029.80

银行商业贷款

6.15%

5.90%

20

3625.56

3553.37

住房公积金贷款

4.25%

4.00%

30

2459.82

2386.96

银行商业贷款

6.15%

5.90%

30

3046.14

2965.69

    如上表,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20年则每月偿还金额减少66.48元,每年减负797.76元;贷款期限30年则每月偿还金额减少72.86元,每年减负874.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