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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镇村规划编制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2013-09-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根据《关于征集遴选湖北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镇村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9月17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镇村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了遴选,确定12家规划编制单位作为试点镇村规划编制体系主导单位,公示如下(按单位名称首字拼音为序):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城市科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深圳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专家组建议,考虑到“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规划编制体系是系列性的规划设计,专业跨度大,规划类型多,任务重,时间紧,鼓励以下单位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合作(按单位名称首字拼音为序):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同异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系电话:027-6887306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