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鄂建办[2012]20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水务局:
2012年2月,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相关省直部门,部分重点企业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污染减排工作任务。2012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部以2012年第27号公告公布了全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2年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名单。2012年7月,湖北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2012年第1号公告公布了湖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2年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名单,其中有17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要求在2012年内完成。
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项目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列入公告名单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在2012年前按有关时限要求完成。对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国家环保部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对列入省人民政府与各地政府、部分重点企业签订责任书年度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省人民政府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法【2012】35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
附件: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2年完成的污水处理项目名单.doc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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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