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过程中弄虚作假企业的通报
鄂建函〔2016〕54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经查,武汉汇海腾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兴红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对武汉汇海腾达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兴红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且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事项。
特此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