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政务要闻正文

建设部副部长: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6-07-26 08:53:1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72223日,建设部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全国住房公积金经验交流会。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会议上强调,要以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为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负责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和近百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人及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审计署、银监会、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也参加这次会议。

刘志峰说,2002年国务院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精神,在调整管理机构,健全决策、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进了公积金归集、贷款等各项业务的发展,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一是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全国343个设区城市中,有341个城市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心从2577个调整到343个。二是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了以《条例》为主导、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以业务操作规范为基础的多层次的制度体系。三是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监督,城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监督,以及财政、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自上而下的监督体系和同级监督机制。四是风险管理不断强化。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26%。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57亿元,占贷款余额的5.54%。五是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截至今年5月,全国公积金缴存总额、缴存余额分别达到10831亿元、6864亿元,为2001年底的3.262.85倍;公积金提取总额、贷款总额分别为3967亿元、5194亿元,为2001年底的4.55.35倍;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125亿元,是2001年底的3.77倍。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70%。六是社会效益日益体现。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约有3000万职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提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补充资金36亿元。

刘志峰指出,几年来,各地在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手段;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坚持服务职工的宗旨意识,创新服务方式;高度重视基础工作,促进各项业务规范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在充分肯定一些地区的经验同时,刘志峰严厉批评了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城市管委会决策不落实,管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完善,管委会决策流于形式,部分管委会委员决策能力不强。二是一些原有的管理机构,没有按照《条例》规定纳入设区城市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三是部分城市管理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个别的已经造成严重损失。近年来发现和查处了一批大、要案。四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较低,个别单位缴存比例超过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五是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率不高,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六是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力量有待加强。

刘志峰要求,以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为重点,抓好今后一段时期的公积金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条例》和《通知》的各项规定,维护《条例》和《通知》的严肃性,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令畅通。还没有完成机构调整工作的城市和单位,要在今年11月底之前完成。年底前要组织检查验收,并向国务院报告。二是建立健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强化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健全管委会决策机制,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严密的监督体系,使住房公积金在各方面的监督下运行。三是规范业务流程,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发展建立在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的基础之上。依法做好归集扩面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贷款业务发展。重点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征缴工作,积极探索在农民工中建立公积金制度,重点支持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职工购房。四是强化服务意识,简化手续,限定办理时限,合理降低费用,方便职工存、取公积金和使用公积金贷款,把维护职工权益贯穿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五是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控机制,健全贷款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下大工夫提高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确保资金安全。(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