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4〕13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鄂安办[2014]46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深刻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工作形势,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督查组对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指出的城镇燃气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举一反三查找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