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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快速扎实推进城区城管体制改革

2013-04-0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向安静报道: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坚持快动员、快起步、快移交、快对接,扎实推进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保持了工作运转、市容秩序、职工队伍“三稳定”。目前,市级原有2139名城管干部职工已调整到位,资产和事权已顺利移交。改革中整体划转园林绿化单位11个、759人,撤销单位2个、下放到各区814人,新组建单位2个、调整职责单位3个,市级现保留在岗职工238人、离退休职工328人。
    
    突出改革重点 快速推进划转移交工作
    
    一是抓操作细则制定。坚持条块结合。明确市园林部门、各区政府、市局系统的分块推进原则和“人财物”三条主线,做到园林绿化整体划转,各区移交人随事走,局内调整依岗选人。坚持统分结合。人财物统一安排,各条主线分头实施,凡事权涉及的在编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全部下放,相关经费全部划转,有关资产全部移交。
    
    二是抓对接划转准备。移交事项全清理。重点清查岗位身份信息、特殊群体信息、合同信息,对照经费项目、经费标准、作业量逐项分解,确保事权相关经费全额掌握,资产设备按作业区域和作业工作量初步划分。移交范围全审核。严格按人员花名册核对岗位身份信息,邀请局法律顾问审核聘用人员合同、作业合同。现场明确各区作业分界点,编制作业区划图。移交内容全确定。主动征求各区意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印制划转人员花名册和事权、经费、资产划转清册,确保编制无差错,事项无遗漏。
   
   三是抓分类移交接收。面上“大”移交。3月20日组织召开了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移交仪式,市城管局分别与市住建委、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履行正式移交手续。现场“小”交接。确定城管执法、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交接顺序,与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当天内完成现场移交验收。行业“细”对接。落实“1+1+1”跟踪负责制,指定各行业单位1名领导班子成员、1名下放人员骨干,各区政府指定1名联络员,引导职工合理表达有关诉求,妥善处理编制划转、工资转移、合同转接、档案移交等后续事宜。
   
   调整组建机构 快速构建新的运行架构
    
    一是进行机构职能调整。重新组建和调整了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市政环卫处、市桥梁隧道管理处、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等5个局直属单位。转变“运动员”身份,开展行业专项规划、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规范及考核办法的研究制定。成立新组建单位临时党组织和筹备工作组,按照新的管理架构明确职能职责,迅速跟进执法监督、考核评价、市政环卫、桥隧管理、固废处置等行业工作在新体制下启动运转。
   
   二是进行运行机制调整。借鉴武汉“城管革命”经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研究与谋划,开展市局职责调整和内设科室调整,撤销局园林绿化科、市政设施科、环境卫生科,增设综合管理科、县市指导科、退休干部管理科。启动行业发展规划、作业定额标准调研。着手拟定《城市综合管理手册》、《宜昌市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奖惩办法》,加快推进《宜昌市城市容貌标准》出台,当好城市管理工作的“裁判员、协调员”。
   
   三是进行全员岗位调整。制定市级人员分配方案,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调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207名保留在市级人员进行全员岗位调整,其中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到位47人,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到位44人,市市政环卫处到位32人,市桥梁隧道管理处到位37人,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到位47人。目前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稳定,服从改革大局,已到位开展工作。
   
   妥善处理遗留 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一是妥善处理遗留问题。明确划转聘用人员的合同改为与各区签订,对自愿解除合同的20余名聘用人员,由市财政给予经济补偿。与市人社局、各区政府主动衔接沟通,进一步明确下放执法队员继续按参公标准落实经济待遇。以座谈、短信、书面告知等方式,向系统内328名离退休职工通报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内容,及时向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详细介绍了“老弱病残”职工现状,各区承诺给予妥善解决和安置。
   
    二是扎实做好维稳工作。通过领导示范、专题解读、典型带动,深入学习理解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城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分级传达市委市政府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职工知晓面全覆盖。广泛开展“送温暖、解心结、促跨越”、“谈心谈话”等活动,引导职工发挥主人翁作用,正确看待改革、真心拥护改革、轻松参加改革。局党组和各基层单位分级成立维稳工作专班,认真摸排隐患苗头,开展风险评估,拟定应急措施,建立了各项风险点与相关市直部门的“一对一”责任分工,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
  
   三是严明改革有关纪律。印发《关于严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纪律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财经、人事等方面十项纪律要求,组织全系统789名在编党员干部职工作出书面承诺,防范群体性事件和工作脱节,确保了改革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来源:宜昌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