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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鄂应急办电〔2016〕144号的通知

2016-09-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28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
  现将鄂应急办电〔2016〕144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参考气候预测情况,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做好防御应对工作,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附件:鄂应急办电〔2016〕144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2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