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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今年计划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

2014-03-3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张婷报道:3月27日,笔者从鹤峰县住建局获悉,2014年全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工作拉开帷幕,今年全县计划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须在2014年4月15日前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进行申报。

  据了解,此次廉租住房租赁资金补贴申报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户籍条件,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县容美镇城镇非农户口3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二是现住房条件,无住房、无商业门面或现有住房(含私房、租住公房等)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三是家庭经济条件,属民政部门审定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