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王鹏报道:为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严格执法责任,更好的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近日,十堰市城管局调整了考核机制,增加了考核内容。
调整前,城市管理考核工作主要由市五城联创指挥部负责,明查占40分,第三方暗访占60分。调整后,第三方暗访60分不变,市五城联创指挥部明查分数调整为20分,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成立城市管理考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十堰市各县市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值按20%的权重计入市五城联创指挥部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考核的分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