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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公示 第14号

2009-03-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结论的公示

    为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设部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设部建市[2007]241号)、《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7]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鄂建[2008]125号),并于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至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在全省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检查结论有疑义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资料,报初审部门审核(中央在鄂企业、省直企业直接报送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初审部门将审核意见于2009年3月24日前汇总报送省建设厅政务中心;涉及审批管理权限已经下放的建筑业企业的陈述意见,在公示期满前直接报送所属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各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告检查意见。
    二、对受检单位受检材料的真实性有质疑的,可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实名及联系方法。
    三、本次公示时间: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16日。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一路78号
    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1

    附件: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监督检查的检查结论.doc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