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规范管理服务企业 市房产局履职尽责有硬招
今年以来,市房产局以开展“三严三实”和为政心态教育为契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导向,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促进行业自律为出发点,通过制定承诺制、公示制、报告制、回访制、责任追究制等硬措施为企业减负。
该局通过《鄂州日报》、市房产信息网、市房产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和致广大房产开发企业一封信等方式,向广大服务对象进行公示《市房管局履职尽责优化服务承诺》。该局规定,在房产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房产系统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得以现场查勘、察看为名,随意或擅自到企业或项目现场干扰企业;凡企业在房产系统所有办事环节或流程中,需要提供证件原件的,均只须提供一次原件,后续环节或相关部门均不得再次要求企业提供相同原始证件;凡需企业提供资料的,应一次性告知,企业所提供的资料受理后,由房产部门工作人员内部传递、送审和签字,不得安排或要求企业自行传递和送审;到房地产项目现场进行查勘察看的单位,要定期将现场查勘的事项、内容、人员向市房管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报告备案;随机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房产部门工作人员在减轻企业负担、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服务态度和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进行回访,对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严肃调查处理。发现违反规定的,除按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外,当事人、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秦永启、柯其厚)
来源:鄂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