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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明年污水处理费实行新标准

2015-12-0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记者昨从市住建委获悉,我市污水处理费自2016年元月起实行新收费标准,由现行的居民0.8元/吨、非居民1.2元/吨调整为居民0.95元/吨、非居民1.4元/吨。污水处理费随城市供水水费收取。对使用市自来水公司水源的,委托供水企业在收取自来水费用时一并代收;对使用自备水源的,由市住建委委托相关单位征收。(赵霞、高涵)

来源:潜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