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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万名总师培训班”参训学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6-0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7〕19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建办人〔2017〕30号)有关要求,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定于今年6-7月份,在北京举办2017年第一批(共3期)“万名总师培训班”,现将该院《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批“十三五”万名总师培训班的通知》(院培〔2017〕6号)转发你们,我省参训学员的推荐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参训学员的推荐工作,并填写《各地推荐学员汇总表》和《单位推荐学员信息表》,于6月15日前报我厅有关处室。其中,推荐甲级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培训班参训学员的相关表格报我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联系人:张雨梅,联系电话:027-68873062;推荐甲级城乡规划设计院、地级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总规划师培训班参训学员的相关表格报我厅城乡规划处,联系人:李媛,联系电话:027-68873022。

  附件: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批“十三五”万名总师培训班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7〕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