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严管骗取公积金的经验值得借鉴
本网讯 日前,成都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骗取套取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解读文本,明确了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利用虚假婚姻信息、婚姻证明、利用虚假业务办理委托函、利用虚假工作关系证明、利用虚假购房、住房租赁合同、利用虚假房屋所有权全书证明9种属于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及后果。骗取套取职工的个人信息及骗取套取行为将计入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并报送其工作单位及征信管理部门。武汉也存在公积金骗取套取现象,也出台了《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进行防控,成都严管骗取公积金的经验值得关注。
第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成都是将当事人个人信息报送征信部门,但当前的骗取套取多通过中介交易,因此,可以针对不法中介,组织工商、公安、房管、城管、银行等有关方面,从套取公积金、从事违法经营、涉嫌刑事案件、从事虚假房产交易、金融诈骗、违法谋利等角度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打算其产业链。
第二,违规违纪一起查。成都对骗取套取职工属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时报送其所在单位纪检部门。由于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本质属性认识不清,认为公积金是自己的钱,可由自己自由支配,因此,目前,骗取套取本人公积金的占绝大多数。而从缴交来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因此,在此类缴交人群中严查严管十分必要,一查本人直接违规套取公积金的,二查为违规套取提供帮助的“背后”违规。(余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