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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6-12-0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厅字〔2016〕1131号

各市城管局(委),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现将《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建督综函〔2016〕1号)转发给你们。为抓好贯彻落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成立后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住建部监督局将定期组织对各地执法文书和视音频资料进行抽查检查。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按要求配备并使用相关执法取证设备,妥善保管使用执法记录信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要狠抓整改。已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的城市,要认真对照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要求,查遗补漏,完善工作方法,健全工作制度;尚未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的城市,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这项工作,确保2016年年底前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已建成数字城管或即将建设数字城管的地方,要将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纳入数字城管系统,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科学管理城管执法事件。
  三是要及时上报。请各地于12月30日前,将本级及所辖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厅城市管理处。省厅拟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城管检查考评体系,定期进行检查督办。

  联系人:侯继光、谢锋
  电  话:027-68873488(兼传真)、68873422
  邮  箱:
408077749@qq.com

  附件: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厅字〔2016〕1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