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进一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工作的通知

2012-06-0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文[2012]4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总工会,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
    今年是我省“重大项目建设年”,也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大规模推进之年。为充分发挥劳动竞赛在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确保 “十二五”期间我省1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省住建厅、省总工会决定,进一步在全省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建、工会部门要广泛组织动员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单位、职工参与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活动中来,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促进竞赛活动深入开展。要加强对劳动竞赛工作的检查指导,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根据竞赛活动开展的需要,在组织领导、物资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今年,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决定,在全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广泛开展以“比工程质量、比建设工期、比技术创新、比科学管理、比文明施工、创和谐团队”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科技创新、建设管理、成本控制等内容,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建设精品工程,创建和谐团队,提升职工素质,树立先进典型,促进企业发展。
    三、严格程序,有序推进竞赛活动。省住建厅和总工会决定,从2012年起,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行申报制。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应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各地参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劳动竞赛的组织单位、项目名称、参赛企业名单以及劳动竞赛方案等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省建设工会、省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未申报参赛的项目和单位不纳入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各类先进的评选表彰范围。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参赛项目的竞赛活动情况不定期组织调研、检查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原则上在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中择优推选;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原则上在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中择优推选。省住建厅和省总工会将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优秀工程项目奖和优秀建设者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选湖北省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
    省建设工会联系人:庞信孚
    电话:027-68873053  15907126384   
    电子信箱:310@hbsjst.gov.cn或省建设工会QQ群,群号:162093422。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联系人:毛成耀
    电话:027-88738051   13296655950
    电子邮箱:1053718480@qq.com

附件1、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2、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申报表.doc;
附件3、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考核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总工会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