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顺利实施
近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正式启动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顺利实施,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按照中央规定的免费开放范围,重点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资金。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将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带动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起中央与地方共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列入免费开放名单的地方所属博物馆、纪念馆门票收入减少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运转经费增量由中央财政按比例进行补助;地方所属博物馆、纪念馆改善陈列布展和举办临时展览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实行低票价和自行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中央财政对成绩突出的省份给予奖励。中央财政还将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地方所属的国家级博物馆提升馆藏条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展示水平,加强馆际交流和举办展览等。
目前,财政部正在着手制定《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建立博物馆、纪念馆财政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推动博物馆、纪念馆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