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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维修资金怎么申请?

2013-11-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31

住房维修资金怎么申请?

    今年初,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读者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其中的典型案例,武汉市房管局分批进行了答复和解决。

  案例一

  杨先生:我在东西湖鑫海花城买了房,一直办不了两证,怎么办?

  市房管局:个人购买商品房办证需开发企业提交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和房屋已竣工证明等材料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才能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办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该项目还未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且多栋房屋存在抵押、查封情况,不具备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条件。目前东西湖区政府已责令相关部门,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寻求解决办法。

  案例二

  袁女士:我是光谷龙安港的业主,一直办不了两证,怎么办?

  市房管局:读者反映的房屋项目开发企业,已于近日申请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手续。房屋登记部门将在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办理初始登记。待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手续后,购房人再提交登记申请书、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人身份证等资料申请办理。

  案例三

  黄先生:请问维修资金怎么申请?

  市房管局: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如维修项

  目已过质保期且维修资金账户有余额需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组织)会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公示7日后,组织列支范围内业主对方案进行表决,按规定通过列支范围内双(户数、使用面积)2/3以上业主同意的,由申请主体向物业区域所在地的区房管局进行申报,使用金额按照列支范围内业主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如您在买房、办证、二手房交易、物业服务、廉租住房申请、新政实施等方面,有什么疑问或实际困难,均可向武汉市房管局反映:86799988-446,78548405@qq.com

来源: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