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四批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结果的公示
鄂建发展示〔2018〕4号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7﹞297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专业培训考核,秦冉等283人成绩合格,现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zjt.hubei.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6日。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 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本次公示的考核成绩合格名单,有疑问可向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查询原因。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5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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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7-68873705
传真:027-68873705
附件:秦冉等283名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