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积金中心三大创新推进“双十星”
本网讯 通讯员朱艳芳报道:为扎实开展好“十星级党组织”和“十星级党员”争创活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扣提升“窗口”服务质效的实际,创新三大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双十星”活动贯彻落实。
一是结合实际,明确评选标准。制定了《系统党支部创建“十星级”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指导思想、原则、目的、星级设置内容及基本要求,同时要求各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十星级党组织”、“十星级党员”评选标准,报管理中心党委审定,实现统筹抓管、各有特色、务求实效的评选特点。
二是把握重点,创优“窗口”服务。将开展“十星级党组织、党员”评选活动与管理中心年初开展的“争创热情优质规范服务、打造文明满意窗口”活动相结合,以创优窗口服务为重点,在全系统评选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业绩突出、环境优美的服务窗口和遵纪守法、业务熟练、群众至上、成绩显著的服务标兵,引导树立践行“三严三实”的服务典型,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认真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明确措施,推进活动落实。根据各党支部上报的“十星级党组织”和“十星级党员”标准,管理中心制定了“双十星”评选细则,实行平时评选、每周评选、每月评选、季度评优方式,坚持每周开展3-4次明察暗访工作(审计监察科不定期检查,聘请社会监督员检查,各支部自查,中心开展的基层专项调研四种形式),结合管理中心“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曝光”情况通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专项通报、干部职工日常考勤情况、执行中心党委“三个三”、“九个十必须”、“十个不准”情况等,对干部职工日常表现颁发“小红旗”,每周统计得票最高者,在周例会予以表扬;每月对获得“小红旗”最多者进行文字通报表扬;每季度在各业务办理服务窗口评选一名标兵,在全系统大会上通报表扬。评选结果纳入绩效奖励,晋职晋级,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全系统营造“创优争先”的工作作风,推动活动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