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13]8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4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级管理部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管理机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支持等开展情况;
(二)2012年以来开工在建工程项目(公共建筑、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高强钢筋应用情况及应用比例;
(三)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
(四)钢筋生产企业执行钢筋产品标准情况和钢筋产品质量情况。
二、检查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制定检查方案,在对本地区工程项目高强钢筋应用情况和钢筋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市(州)中心城区及所属县级市进行实地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填写《通知》附件1和附件2,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送省住建厅、省经信委;
(二)各地应依据《通知》附件1中的重点检查内容,督促钢筋生产企业、建筑设计与施工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监理与质量检测等单位做好高强钢筋相关生产加工与销售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书、钢筋产品进场检测等资料的准备;
(三)在各地检查基础上,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经信委于2013年10月上旬对部分城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李 振 027-68873063 1012726846@qq.com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化产业处
李应春 027-87236538 liyingchun2008@126.com
附件:附件建办标函[2013]472号关于开展2013年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