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切实保障建筑业普通员工的收入利益
当下,许多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年人均收入增长指标完成了,但大部分普通员工实际工资增长额达不到比例的情况,这损害了其收入利益,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从制订政策、运行规则上予以纠正、完善,切实保障建筑业普通员工的收入利益。
目前,政府主管部门给相关建筑企业下达员工收入增长指导意见时,往往从宏观着眼,为考核方便考虑,硬性规定为“人均年增长10%~15%”,而改制后的大中型建筑企业员工收入结构已发生了明显变化,其特征是普通员工收入单一化,中高领导层收入多样化。具体情况为普通员工收入主要是固定工资、午餐费及双节费(以下称A块),而中高领导层除了A块外,还有承包兑现、车补、通讯费等收入(以下称B块),而B块收入往往占到中高领导层工资的一半或几倍。近年来在建筑业景气度颇高的情况下,兑现奖普遍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因此,普通员工和中高领导层收入差距已拉大到数倍或更多。建筑企业在落实上级年度员工收入增长目标时,通常不依照企业员工统一的A块收入实施,A块收入同比增加10%或15%,再加上中高领导层B块增收,势必在企业收入总额上超出增长比例,加大了企业运营成本,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在A块收入上降低增长比例,由中高领导层的B块增收弥补,这样就出现了前文企业人均增收目标完成了,大部分普通员工增收缩水的情况。
这样的结果,不但造成了建筑企业领导层与普通员工收入过大差距的扩大化,潜伏了企业不和谐的因素,也与中央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精神不符。
李克强总理说,现阶段推进改革,要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更加注重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使所有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应有利益。故政府相关部门不仅要指导协调企业将“蛋糕”做大,更要制定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分配规则,督促企业将“蛋糕”分好,将中央情系百姓、体恤民生的精神落实好。在对建筑企业进行员工收入增长做规划指导时,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修订相关规则,做精细化管理,让建筑企业将普通员工收入与中高领导层收入总额区别统计,将“人均年增长10%~15%”,改为“95%以上员工收入年增长10%~15%”,而企业做到了这点,其中高领导层收入增长自然也会水到渠成,最终使企业全体员工充分享受企业发展带来的经济成果,进而凝聚起企业更快发展的强大能量。(杨首民)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