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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6-03-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6〕59号

各市州住建委、房管局、城管局:
  2016年3月4日下午16时许,恩施市屯堡居委会三家湾组发生一起意外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教训十分深刻。对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提出明确的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农村房屋建设安全管理。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导所有乡镇,对农村危房、农民新建房屋和危房改造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迅速进行排查,立即进行整改,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方责任,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加强全省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各地房产、城管和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6〕10号)要求,迅速组织全面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及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排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上报,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