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文〔2018〕36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武汉市环保局、鄂州市水务局: 现将《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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