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建筑市场主体设立“红黑榜”
12日,市建委发布消息,将对工程建设领域实施联合奖惩,对建筑市场主体开展红黑榜管理。
我市将全面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诚信库”建设,今年9月底完成与“智慧黄石”平台的数据对接,促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共享应用,在开展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全面查询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
市建委提出,建筑业企业需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前一年至资质许可作出前,企业有超资质承揽工程、资质挂靠、串标、无证施工、违反强条、恶意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不予批准其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存在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严重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首次实行内部通报;第二次记入黄牌警告3至6个月;第三次记入“黑名单”管理6至12个月,“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纳入黄牌警告、记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实行评先选优一票否决,发生违规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对记入“黑名单”的外地企业,一律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三年内不得在我市从事各类建筑活动。(廖巍巍)
来源:黄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