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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情况调研的通知 鄂建函[2009]217号

2009-08-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城管局),武汉市水务局: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省各城市(含县城)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展情况,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加强政府监管的办法及措施,现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请报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情况的函》(建城市函[2009]107号),就认真做好我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情况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的范围,重点是全省各城市(含县城)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4个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情况。
    二、调研内容
    (一)各地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和政府监管的基本情况(包括市政公用事业单位总数、完成改革的情况、主要做法、监管措施、基本体会等);
    (二)各行业或单位改革前后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经济社会效益综合比对情况,有哪些成功或失败的典型案例;
    (三)2002年以来,政府、部门或单位在推进改革和加强监管(尤其是在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方面)出台了哪些法规、政策及措施(提供电子文本或复印件);
    (四)目前改革和监管过程中还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有哪些好的改进意见与建议。
    三、调研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调查:由各市、州建设(城管、水务)主管部门按照调研内容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行业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情况进行调查,并综合各县(市)调查情况,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分行业填写《调查表》。将调研报告连同《调查表》(电子版)于2009年9月8日前报送省厅城建处。
    (二)实地调研:由省厅综合分析各地调研情况后,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着重就市政公用事业实施特许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要求
    本次调研是规范和推进我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下一步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开展好调研活动,切实将情况摸清、问题找准、措施及建议列明,确保按期完成调研工作。
    联系人:谈华初,电话:027—68873146,传真:027—68873024。电子邮箱:
hbjsthc@sina.com

    附件: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情况调查表.doc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