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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襄州区“五个必须”加强城区夜市管理

2014-05-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曾祥玉、何春梅报道:5月12日,襄阳市襄州区城管委印发《襄州城区夜市规范管理协议》,对城区夜市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夜市经营户签订协议后,符合“五个必须”管理要求,即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经营。

  据悉,襄州区为减少城区夜市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污染和影响,按照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了“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适当设立”的夜市管理原则,夜市经营户必须遵循五条管理规定,方可进行经营。一是夏秋季在必须19:00以后,冬春季17:30以后经营,不得提前经营。二是必须在规定范围内经营,不得下台阶经营。三是必须铺设地毯等防护设施,不得污染城市路面。四是必须配备1个潲水桶,每个餐桌必须配备1至2个垃圾篓。五是夜市经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垃圾和油渍,恢复道路原貌。

  襄州城区现城管执法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对违反管理协议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取缔。目前城区120多家背街小巷夜市经营户中已有80%按要求规范经营,剩下的20%正在逐步规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