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北省部分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鄂建函[2009]313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县(市)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06]49号)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部分施工图审查人员的审查资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了审核认定,本次共认定施工图审查人员33人,具体的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务必在2009年12月20日前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办理有关证章等手续。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抄送:本厅设科处,省建管局、质安总站,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