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住建局严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关
本网讯 通讯员汪锦燕报道:今年以来,远安县住建局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提出明确监管措施。
一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要求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分户验收程序、检验依据、内容、项目、检查方法、使用的工具和仪器等要检定合格。
二是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按照《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建委关于实施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逐户逐间验收,对分户验收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
三是加强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管,做好分户验收的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中若发现无分户验收方案、未对检查测量部位进行标记、厨厕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未做蓄水检测等情况,均视为未组织分户验收。若发现分户验收内容存在明显缺漏,现场抽查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存在明显差异或存在严重的观感质量或使用功能质量问题,应责成整改后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且复核抽查的户数不得低于总户数的10%,对核查验收不合格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住宅分户验收的工程,不得竣工验收,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严把“分户验收”关。(来源:远安县住建局)